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共同推进数字出版产业发展战略合作备忘录
发布人:编辑 发布时间:2011/11/4 14:45:20  浏览次数:3253次
分享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移动通信
新闻出版总署      集团公司
共同推进数字出版产业发展
战略合作备忘录
二〇一一年七月


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

署长:柳斌杰

通信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

邮编:100052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董事长:王建宙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9号 

邮编:100033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是国务院主管新闻出版事业和著作权管理的直属机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新闻出版业的发展规划、宏观调控目标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对图书、报纸、音像、电子、网络、手机出版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市场、出版产品进出口等进行总量、结构、布局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对互联网、手机等在内的新兴出版活动和业务进行审批和监管等。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是大型国有通信企业,拥有全球第一的网络和客户规模。中国移动主要经营移动话音、数据、IP电话和多媒体业务,并具有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单位经营权和国际出入口局业务经营权,拥有“全球通”、“神州行”、“动感地带”等著名客户品牌。

    为深化双方的战略合作,更好更快地推进数字出版产业发展,本着“立足长远、相互支持、共谋发展”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识:

一、甲、乙双方商定在数字出版、网络传播领域进行长期的战略合作,积极支持中国新闻出版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发展方式转变和新媒体的发展。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政策、市场化原则前提下,加强政企合作,为我国新闻出版业提供全方位、优质、高效的网络技术和产品运营服务,促进数字出版物通过互联网、移动网等多网络通道在手机、电子阅读器、平板电脑、PC等多终端形式上的传播。

二、乙方为新闻出版企业提供大型、综合、开放的数字出版网络技术平台及必要的技术支持、系统维护和运营服务,不断更新技术手段、完善内容传播渠道,创新运营服务方式,保证数字出版物的顺畅传播和数据安全。

三、乙方将遵循《出版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与甲方许可的具有出版资质的企业开展合作,为用户提供数字图书、数字期刊、数字报纸、数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游戏、动漫出版物、有声读物等内容服务。乙方承诺在合作过程中向新闻出版企业提供及时、可靠、准确、透明的市场营销数据。

四、乙方积极推动构建健康的网络传播环境,遵从国家相关规定,建立严格的内部审查机制,对数字内容坚持“先授权后传播”的原则,确保内容和信息传播的安全性,促进著作权的保护。同时,为甲方及新闻出版企业开放乙方的内容版权审核库,协助甲方建设内容监控平台,推动数字出版领域的反盗版工作。

五、乙方充分考虑内容提供方及著作权人权益,积极构建有利于促进数字出版产业发展,有利于调动新闻出版企业积极性的商业模式。利用用户规模优势和全网营销资源,让利于最终用户,采取阶段性免收流量费等方式推动数字阅读的普及发展。为实现互利双赢,乙方将为新闻出版企业提供内容保底、收入分成等多种商务模式,并根据市场表现,对优质出版资源就其内容收益给与内容合作方不低于65%的分成比例,扩大出新闻版企业的数字产品收益,推动数字出版良性发展。具体合作协议,由乙方与新闻出版企业另行议定。

六、乙方保证与之合作的运营企业遵守新闻出版管理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

七、甲方视乙方为最重要的渠道和技术支持者,充分发挥作为国家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组织优势、政策优势,支持乙方为国内新闻出版企业提供网络技术和数字产品运营服务,在促进传统新闻出版业向数字化转型、建立现代新闻出版传播体系等方面与乙方进行合作。

八、甲方支持乙方探讨数字出版新的发展模式,并开展相关试点工作,支持乙方手机阅读基地开展数字阅读平台的建设和运营,为数字出版各环节的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开辟新路径。

九、甲方支持新闻出版企业与中国移动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成为中国移动手机阅读基地的全面合作伙伴, 鼓励各专业内容平台充分利用中国移动手机阅读渠道进行传播,支持优秀数字作品在中国移动手机阅读平台首发。

十、甲方支持乙方参与制订数字出版产业相关标准,为数字出版和数字阅读的公益性项目提供服务。

十一、甲方支持乙方与新闻出版企业进行技术、项目等多方位合作,支持乙方为新闻出版企业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

十二、甲方支持乙方参与数字出版业务相关经营活动,并依法取得开展数字出版物网络传播业务的资质。

十三、甲方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积极向乙方提供文化产业发展信息,及时向乙方通报国家新闻出版发展规划、政策动态。

十四、甲乙双方建立良好的工作沟通、协调机制。甲方确定科技与数字出版司和出版产业发展司,乙方确定数据部和中国移动手机阅读基地负责双方合作的沟通、联系和协调工作。甲乙双方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商讨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

十五、双方有义务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对对方提供的资料和数据等非公开信息要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上述有关内容透露给第三方,但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条款在本备忘录解除或终止后5年内仍然有效。

十六、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双方同意,可以签订书面补充文件予以明确。

十七、本备忘录一式两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共同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3年。双方各执一份正本,具有同等效力。备忘录履行届满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续签。乙方与新闻出版企业签订的具体合作协议,不因本备忘录有效期限的届满而受到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章)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章)


代 表(签字):                  代 表(签字):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转载自:
http://www.gapp.gov.cn/cms/html/42/586/201108/722011.html


声明:本网站为非盈利网站,大多信息来源于网友推荐。如果作者或其他版权所有人认为违反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我们,我们会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