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环境下版权集体管理国际研讨会现场。
在11月29日至30日举行的数字环境下版权集体管理国际研讨会上,来自国际复制权组织联合会(IFRRO)和国际作者作曲者协会联合会(CISAC)的高级官员,以及美国、英国、挪威和新加坡等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代表,介绍了图书馆数字化、许可授权方式以及延伸性集体管理、孤儿作品管理等经验,给年轻的中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以及正在进行中的《著作权法》修订工作提供了一些新的视角。
数字化关乎集体管理组织的生存
美国版权结算中心执行董事迈克尔·希利认为,讨论数字化出版已经不只是谈定价、版权、数据权利管理,而是一个生存的话题。1999年~2009年之间,美国唱片销售量从146亿美元下降到63亿美元,这对唱片行业是一个冲击,同样集体管理也受到这些转型力量的影响。“数字化之后,集体管理内容剧增,美国版权结算中心大概要管理6亿作品的权利,我们的数据、系统将来还会管理更多的权利。数字化后进行分享的这种做法会继续极端加速,形象、章节、单元会进行使用和重新使用,这就意味着版权交易的数量会变大,但交易获得的内容却非常小,而全球数十亿计上网读者们会继续购买这些内容。不管他们需要获得的内容是多小,它都是一个版权的交易。”希利说。
而国际复制权联合会秘书长奥拉夫·斯托克莫和挪威的复制权协会执行董事斯莱特霍姆在会上都介绍了数字化图书馆和电子书架项目,他们认为,增强集体管理组织对数字作品的管理无疑能够使文化遗产更容易被传递和获得。
线上线下的许可更加便利
面对互联网上海量的资讯,使用者可能需要将自己看到的一个网页或者一部分内容打印出来,为了解决好这部分内容的版权问题,英国版权许可机构就开发出一个叫做版权核对(CLA)的工具,这个工具将免费网站和订阅网站都纳入其许可范围,网页右下角会有一个CLA的图标,点击一下这个图标,就会跳出一个包含打印、扫描、储存和电子邮件的菜单,还有各种使用这些内容的条件,用户付费后就可以把这些内容打印或存储下来。“这是一个非商业的解决方案,对用户来说,可以很清晰地看到哪些网站是有授权的,而且它可以作为一个快速链接,使得版权的合规工作更容易去做。对出版商来说,在网站上安装这个图标很容易,而且可以促进他们的收入,一部分收入来自于集体管理,另外,他们可以在网站上加入其他的使用限制,再者可以增强网站对版权保护的意识。”英国版权许可机构首席执行官凯文·菲茨杰拉德说。
第二种解决方案是针对实体书和杂志的版权使用,英国的版权组织设计出一部手机应用程序,用这个程序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扫描出版物的条形码,然后读出这本出版物是否许可复印或者许可其他的使用方式。菲茨杰拉德介绍说:“这个程序已经在英国应用,并且收到了比较好的反馈,未来我们希望继续开发一揽子的许可方式,也可以用这个软件作短期的行为研究,或者如果用户想用许可的数量之外的内容,也可以用这个手机的应用程序去购买复制权,这会使交易变得高效简单。”
延伸集体管理已在部分国家被认可
延伸性集体管理成为国内外版权界专家代表关注的焦点。目前《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草案已经报送全国人大审议,草案中关于权利人“被代表”的情况在之前引起很大争议。这次会议上外国专家介绍了他们国家的管理方式。
斯莱特霍姆认为,延伸集体许可是该协会运转成功的关键,法律授权该协会可以代表非会员的利益,去和使用者签订协议、收取费用。这样就会让很多项目得以实现,比如挪威正在进行的一个电子书架项目,就是将2000年以前所有出版的挪威图书都电子化,其中包括10万本受版权保护的图书,管理者向这些图书版权人支付报酬,会员和非会员得到的报酬分配是相同的,但只要非会员选择不参加,就可以随时退出。这样做的好处是使用者不必担心自己复制的内容没有授权,但前提是用户同意为此次使用付费。如果非会员发现自己的书被复印了,可以直接去找复制权组织索要使用费。
延伸集体管理还能进一步解决孤儿作品的问题,在版权交易日益普遍的今天,孤儿作品的存在无疑对各国集体管理组织都是一个难题。这次研讨会上,斯托克莫向与会代表展示了一个叫ARROW的电子工具,它相当于一个界面接口,能够搜索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图书馆或集体管理组织的数据库,找到权利人。据斯托克莫介绍,英国已经进行了试点项目,效果非常好,使用ARROW之后,找作者的时间只有原来的5%,例如在英国一般情况下用185个小时可以找到作者,使用ARROW则只用4分钟就能找到,“而这个软件有效运行的前提必须是所有的作品都能够被数字化,集体管理组织可以代表它。”斯托克莫告诉记者,“相信不久之后,中国也能够用这个工具解决孤儿作品的问题。”集体管理组织应该承担的职能
对于这个问题不同的组织有不同理解,国际作者作曲者协会联合会亚太委员会主席洪伟典强调从经济的角度看集体管理组织。他认为作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主要职能是经济职能,“权利人把权利授予给一个集体管理组织的目的是什么呢,就是希望这个组织能够帮助他们处理许可业务。因为对他们来说,自己进行这样的许可太复杂了,所以授权之后权利人希望这个组织能够把版权使用费定期转付给他们。”新加坡复制权许可集体管理协会首席执行官保罗·黄认为,版权许可组织对社会的回馈也非常重要,他们每年会把一部分超过4年无人认领的版权使用费作为贫困大学生的奖学金发下去,这是一种很好的宣传方式,告诉大家知识的钱最终还是会帮助大家的。希利坦言,“今天的社会对于版权整体的价值是有质疑的,而且有公开的批评,我们只说版权有理论价值,能够推动创新,或者推动信息化经济,保护创意已经不够了。集体管理组织必须成为解决方案的供应商,而且解决方案是能够让版权发生效用,这种效用是无缝的,没有任何摩擦的,这样我们才能够在一个看起来非常敌意的环境下继续生存,且不断发展。”(魏芳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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