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图联发布《图书馆公共访问基本准则》
发布人:编辑 发布时间:2016/9/9 14:26:05  浏览次数:410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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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际动态 | 国际图联发布《图书馆公共访问基本准则》

《图书馆公共访问基本准则》由图书图书馆公共访问动态联盟(Dynamic Coalition on Public Access in Libraries)制定,并于2015年11月在巴西若昂佩索阿(Joao Pessoa)召开的互联网管理论坛(Internet Governance Forum)中经与会人员进行讨论。国际图联管理委员会(IFLA Governing Board)于2015年12月批准生效。


国际图联与图书馆电子信息机构(Electronic Information for Libraries, EIEL)就图书图书馆公共访问动态联盟进行沟通协商。


介绍


世界人权宣言第19条:


“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指出,公众获得信息的权利至关重要。公众获取信息帮助他们行使政治、社会和经济权利,学习新技能,监督政府合理行使职权。公众获取信息还能够促进决策制定,鼓励创新,增强个人社会认同感及社会公开透明性。全球互联网用户超过30亿,然而有一大部分用户并没有自己的网络。上亿用户使用图书馆在内的公共网络访问互联网。


公众获取信息不仅需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这需要一个积极的政策环境,支持政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通过网络发布信息,并确保能为公众所获取,同时保证个人有能力通过互联网找到并使用信息,以及社区有能力和意愿在线发布本地内容。


许多发展中国家都已具备值得信赖、安全可靠的图书馆。这些图书馆有财政支持,属于政府部门。他们与社会机构、企业和私营部门等进行合作。图书馆工作人员具备专业的业务能力,提供信息和媒体素养方面的技术和培训支持。图书馆为普罗大众访问互联网提供了一个平台,保障人们拥有必要的技能,通过技术获取信息。


原则


图书馆通过提供信息,在国家发展中发挥作用。图书馆公共访问动态联盟的成员达成以下原则:


基础设施方面:图书馆应作为普遍访问互联网的载体。在发展中国家以及发达国家中服务滞后的社区,图书馆应提供广泛且可负担的设施。没有图书馆的地方,信息和文献中心应能确保能够普及互联网。


政策方面:政策和立法机构通过支持图书馆在信息和通信技术(ICTs)、互联网连接和技术培训方面扮演的角色,为信息的普及创造良好的环境。


版权方面:国家和国际版权框架应平衡公共利益与作者、艺术家和出版商权利在信息访问方面的关系,以此确保图书馆和档案馆可以以各种形式为公众提供全世界的知识。


访问性方面:所有人,不论性别、年龄、能力、种族或种族,都可以通过信息和通信技术(ICTs)访问信息。


隐私方面:人们通过互联网搜索信息时拥有隐私权。网络用户在图书馆等公共场所使用互联网时,不应受到监视。


技能发展方面:图书馆在利用技术、媒体和信息资源方面开展技能培训,就此方面,图书馆应得到支持,以便方面人们获取所需的信息和服务。


开放获取内容方面:由于互联网技术的便捷,图书馆可以提供免费在线内容支持教育发展,利用网上订阅资源作为商业内容的补充。



来源: e线图情


原文链接: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MTQzNDYwNA==&mid=2651682583&idx=1&sn=b2d10c9490817e09a421bad915286316&scene=1&srcid=0906uV0w7E6V5bLL45TRVi90&from=singlemessage&isappinstalled=0#wechat_redir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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